微型小说:吃熊掌 | 作者:李顺丽

  作者:李顺丽

  2003年夏天的一个星期五晚上,朋友Serena打来电话,问我们星期六有没有时间一起吃个晚餐,我们说可以呀。Serena让我们星期六晚上六点到她家,她会带我们去一个我们没有去过的餐馆。

  在车上,Serena告诉我们,今天晚上我们要吃熊肉,熊掌大餐。“鱼,我所欲也,熊掌,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”孟子两千年前的话语响在了耳边,熊掌的珍贵,好让人期望呦!

  原来Serena朋友的朋友胡先生刚刚在外地猎杀了一只大熊。因为四轮驱动的越野车上的工具箱的容积有限,又是夏天,工具箱内还要放很多冰块保存猎物,所以胡先生只割下了四个熊掌和一部分的熊肉回到了温哥华。

  胡先生认识一个开餐馆的朋友,和朋友商量后,朋友决定星期六歇业一天,专门为胡先生和他的朋友们办一个熊肉,熊掌大餐。胡先生那时移民不久,认识的朋友还不太多,就告诉他们,把他们认识的朋友都带到餐馆。Serena是胡先生朋友的朋友。

  我们到达餐馆时,餐厅里已经有不少食客坐在椅子上交谈着,他们都是中国人。很多人都是初次见面,彼此之间都很客气。厨师们在热气腾腾的厨房里忙活着,一些年轻的志愿者们跑进跑出,安排着大家的座位,并告知今天晚上每人交20元钱,是厨房的食材钱。大家都自觉地把钱放在能明显看到的一个敞开口的小盒子里。

  我和Serena被安排和八个年轻人在一桌。年轻人看着就是朝气蓬勃,意气风发。听他们说话,就知道他们当初都是名校毕业的学霸,光参加过清华大学登山队的队员就有三个人,只是是不同年代的毕业生而已。

  每个桌子上都有一瓶红葡萄酒,放在一旁的啤酒不限量,随便喝。广东品味的菜肴被陆续送上桌子,汤的味道很鲜美,那一定是熊掌煲的汤。并不是每一道菜里都有熊掌,偶尔吃到口里的肉觉得有些硬实,便觉得那是熊肉了。

  餐馆的菜肴很丰富,大家都吃得酒足饭饱,非常满意。

  Serena说这是她一生中第一次吃到熊掌,很荣幸。我告诉她说,这是我们的第三次。

  我们第一次吃熊掌,是在Salmon Arm。那时我在一家中餐馆打工。闲聊中老板,老板娘告诉我,当地洋人不吃熊掌,有些人会把熊掌给他们,所以他们时不时地会用熊掌煲汤自己喝。他们用熊掌煲汤时,还要在里面放入不少中药材,所以汤的味道格外鲜美。

  煲汤时,他们把熊掌切成指甲盖般大小,慢火炖煮一夜后,吃到嘴里的熊掌只缩成肉丁了。汤在嘴里,就是一个感觉:鲜。下班时老板娘还给我盛了一罐汤,让我带给家人尝尝。家人都说味道鲜美极了。

  第二次吃熊掌是在我们搬到温哥华以后的2001年。

  在Salmon Arm时,我在我家的厨房里开办了一个中文班,人数最多时竟达十几个。学生中多是华人的后代,也有三个是当地的洋人,其中一个是中学的老师,名字叫Ben。

  有一次Ben对我说,最近他家的院子里总有灰熊出没,他准备杀了它。听说中国人喜欢吃熊掌,如果他杀了熊,问我要不要熊掌。我肯定地说:“要”。

  Salmon Arm是一个只有16000多人的小镇,背山面湖,风景很美。山上森林密布,植被很好,是很多野生动物的美好家园,偶尔会有熊,鹿等大型的野生动物误入人类的庭院。当地法律规定,猎杀大型的野生动物时,不准杀害怀有小崽的母动物。就是猎杀公的动物,也要向政府交付一定的费用,申请许可证。但是如果动物进入你的庭院,出于安全的考虑,就是没有许可证,也可以猎杀。

  Ben没有猎枪,等借到猎枪,熊又不来了,只好把猎枪还给朋友。几次三番之后,游戏终于结束,我们得到了四个熊掌。

  后来我们把熊掌带到了温哥华的朋友家,他们是名副其实的美食家,也是烹饪高手,又做了一顿丰盛的熊掌宴。

  三次吃熊掌,厨师们的操作各有不同,味道也各有差异,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,那就是第二天准流鼻血:补大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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